在过去20年,影响美国生活和娱乐设施生产和销售的一部最重要的法律是《美国残疾法》,该法要求保障残疾人享受生活基本权利;但是在这过去的20年间,我们的生活方式、设施、交流工具等,均已发生巨大变化,过去的法律已经无法涵盖这些新型技术领域,譬如网络视频和3G智能手机等。因此,重新立法,保证听障何人视障人群的基本权利非常重要。
从中国角度分析,了解这部新颁布的法律,对于我们现实也具有同样借鉴作用。今天中国的大部分交流和娱乐方式无不染有发达国家的身影,许多目前流行的技术和产品,大多是翻版。我们相信随著国外同类产品对可及性的改善和提高,国内广大听障和视障我们也间接受益。
《21世纪交流和视频可及法》要求所有智能手机厂商,在短信的字体、视频界面、电子邮件以及网络浏览器等方面,充分保证有视障人群能自用使用;该法要求所有电视、网络视频的节目及其菜单和帮助,必须有相应的字幕,供视障患者使用;该法要求每年将提供至少1000万美金的研究经费,开发有利于聋人和盲人需要的辅助设施;该法还要求具有网络功能的智能手机必须和助听器配兼容。
显然,根据这部法律,我们将看到更多的交流和娱乐产品,内置不同的功能,以便满足听障和视障患者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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