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北京市残联全面贯彻《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确定以统一招投标、财政拨款的方式为全市持证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自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共1年。
保障范围是被保险人在乘坐对残疾人免费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游览对残疾人免票的旅游景区期间,免费进入文物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期间,参加各级党政机关、残疾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或进入其建立的服务设施期间及往返途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医疗费用支出,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最高赔偿5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
市残联理事长吴文彦表示,此次项目的确立,是北京市残联依靠商业保险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保障的积极探索,这种创新模式既有利于完善现有残疾人保障体系,也充分体现了商业保险与社会民生的有效融合。
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中国人保财险作出以下承诺:设置残疾人理赔绿色通道,在全市25个理赔服务网点设置本项目接待专席;特设项目理赔“4000886750”服务专线,全年24小时人工值守,提供接报案及咨询服务;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短信平台接报案服务;提供保险服务卡;提供双语(普通话和手语)教学光盘(带字幕);提供上门送取单据服务、紧急垫付服务、人民币5000元以下赔案当天快速理赔服务、全市理赔网点通赔通付服务;建立投诉制度,组织实施回访服务;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法律救援服务;在全国助残日举办活动,设立“人保-残联”残疾人健康日,举办健康咨询活动等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