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介绍,《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意见,在学前教育阶段,到2013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16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
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将保证其入学率要达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逐步推行“零拒绝”;高中教育阶段,提出逐步在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推行“9+3”模式(9年义务教育、3年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提出高等院校要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
与此同时,广州还将重点推进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等学校的异地重建、扩建项目,力争到2016年建设数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殊教育学校。
广州市还明确落实了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的免费政策,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课本由学校自行订购,政府按不低于普通学生课本费1.5倍的标准单独划等。此外,还将加大对残疾学生的扶助力度,如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逐步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政策;逐步完善普通高校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等。
针对目前不少学校不愿意接收残疾学生的情况,屈哨兵表示,将出台相关措施,从制度上保障“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