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于近日出台了《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和《浙江省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首次对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设立了标准。
《规程》更注重对学生的个性化教育。聋校应将课堂教学与个别教育训练相结合,针对学生的个体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培智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作业设计,以有助于学生智力的发展、能力的提高和缺陷的康复与矫正。
此外,《规程》还对教学班学额作出限制。聋校中小学班级学额小学一般不超过12人、中学一般不超过14人。培智学校轻度智力残疾学生学额为10至12人为宜,中度智力残疾学生学额为8至10人为宜,重度智力残疾学生学额为6至8人为宜。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设立特殊教育学校79所,特殊教育在校生1.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