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是当前我省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残疾人能否与全省人民一道奔小康的根本途径和关键。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我省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
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
我省有残疾人239.2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达到113.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7.4%。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达9.3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70万人,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明显改善。
一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近年来,我省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明确规定了政府和社会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的职责和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着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效果。2008年来全省共完成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30794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60280人。
三是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全省已建成各类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基地等497个,扶持残疾人创办种植养殖业、加工业,直接安置残疾人1800余人,辐射带动4700余户5500余残疾人就业。
四是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打造残疾人就业品牌。积极扶持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全省已有5000多名盲人在省内外就业。加快盲人按摩走向规范化、专业化,推进盲人保健按摩向医疗按摩发展,提高盲人就业层次。
五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行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咨询、失业登记、就业推荐、职业培训等服务。
我省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残疾人就业率低,就业面窄。目前全省残疾人就业率不到70%,而且残疾人就业面窄,大多集中在只需要简单劳动技能的传统生产、服务领域,残疾人高层次就业、稳定就业的极少。
二是投入不足。我省由于经济落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多,而财政投入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基本没有,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和省出台了许多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但有的是原则性、倡导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致使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四是社会仍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在对残疾人就业问题上,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接纳残疾人,典型的表现是宁愿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愿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
五是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我省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率为48.51%,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特殊教育更是滞后,我省有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106.5万人,但全省只有6所特教高中,在校生仅196人。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我省要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重点和难点是残疾人。239.2万残疾人能否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是我省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残疾人就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是党和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在新时期努力推进残疾人实现就业,确保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充分认识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重要意义。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并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作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全社会对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履行好帮助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和责任,为残疾人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就业的实际,制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具体政策,将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关心落到实处。要积极协调,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就业工作的考核,明确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中的职责和任务,真正形成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合力。加大财政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投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以大投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大发展。
二是广开残疾人就业门路,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坚持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残疾人自谋职业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残疾人就业。要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要求,拿出合适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减少以交纳保障金代替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现象;对政府或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安排残疾人。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落实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用人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突出的社会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积极扶持盲人按摩院、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基地发展。发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残疾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自主择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努力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三是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盲人按摩业、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基地、残疾人创办微型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用人单位,拿出专项资金,明确在场地、创业资金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程序。对残疾人创办领办的企业、盲人按摩院、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明确供电、供水、供气的收费价格优惠。通过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使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奔小康行动,整合财政资金、保障金、社会帮扶资金,探索以残疾人创业园、孵化园、扶贫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家庭农场、创业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全省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加大对残疾人的培训力度;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探索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抓好盲人按摩、聋哑人义齿技工培训,开展刺绣、银饰、木(竹)雕等特色产业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和残疾人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从根本上增强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无障碍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和个性化的服务,使公共就业服务惠及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