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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春天的温暖—恩施州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纪实

2012-12-04 09:29来源: 恩施新闻网 编辑:济南聋人网   点击: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

在我州397万人口中,有31.9万是残疾人,其中城镇7.34万人,农村24.56万人。残疾人是不幸的,他们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自己身体的残缺,丧失了部分功能。随着《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公布施行,新时代的残疾人又是幸运的,他们赶上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大好机遇,受到了应有的尊重,得到了应有的照顾,享受到了应该享受的权益。

近几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各级残疾人工作部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恩施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州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和历史性突破,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平稳、健康发展。

救助帮扶,坚决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

11月20日上午,冬雨绵绵,利川市残联负责人来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程示范户李理家中看望慰问。26岁的李理小时候因患急性脊髓炎而导致下身瘫痪,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市残联把她家纳入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程户,投资近万元,为她添置了部分家具,改装一些家庭设施,还给她捐赠一台轮椅,使得她在家里可以自由行动,自己简单做饭、清洗。残联的关怀给她增添了信心,她现在可以利用电脑做一些刻录光盘等简单的工作,对外承接一些业务,挣点钱补贴家用。对政府,对残联,她心存感激。

保障残疾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赋予残疾人的权利,也是残联组织的首要任务。“十一五”以来,全州逐步完善并逐级落实农村贫困(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沼气池建设等扶贫救助工作;为特殊教育学校、工艺印刷厂、麻风村残疾患者、福利院等贫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和临时救助、补贴,慰问残疾人1.1万余人次,发放慰问金300余万元;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为14568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了低保救助政策,为13900名残疾人落实了医保补贴,为1900名重度残疾人落实社保补贴,对2870户农村危房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共计落实补助资金1835万元。

通过近5年的艰苦努力,我州基本建立了残疾人参与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全州80%的城镇残疾人和90%的农村残疾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实现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提高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加大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全州14万多名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部分住房困难的城镇残疾人住进了廉租房;享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因大病住院,取消了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在普惠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有适当提高,同时,还将白内障、肢体修复、畸形矫治、唇腭裂、精神病治疗、先天性甲低和苯丙酮尿症服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范围,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需求。

康复服务,为残疾人的未来创造奇迹

州城金凤苑小区门口有个水果摊,摊主邹兴军是恩施市龙凤镇大转拐村村民,和妻子在这里卖水果已有多年。他8岁的女儿先天性耳聋,3岁半开始接受州残联提供的抢救性康复帮助,仅捐赠的一台助听器就价值4万余元。如今,借助助听器,女儿已经能正常与人交流了。“感谢优抚医院的老师,感谢残联!”夫妻俩感激不已。

如果能够借助仪器设备,帮助残疾人恢复失去的功能,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近年来,我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之规定,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加强,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各县市在县市中心医院设立了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成立了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站,村(社区)卫生室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康复服务工作全面展开,全州相继开展了系列康复服务,完成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爱心永恒·启聪行动”项目,先后为200多名0至6岁的贫困残疾儿童检测听力、制作耳膜模型、调试佩戴助听器,对其家长及监护人进行了听力语言专业技能培训;为全州599名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了抢救性康复,为3000余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免费服药和住院治疗;免费进行儿麻矫治600余例,免费装配假肢1000余具,发放辅助器具两万余件,为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3000余例。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明显提高,特校建设投入和规模不断扩大,特殊艺术、文化体育建设发展明显。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部享受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入学率达到85.1%;8个县市特校都争取到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额达2600余万元;加大残疾人特殊艺术、体育人才培养,恩施市特殊教育学校被授予省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宣恩县特殊教育学校被授予全省特奥运动员培训基地;2010年,我州残疾人运动员在全国特奥会上获得两块铜牌,在省残运会上获得6块金牌、1块银牌、3块铜牌,取得总成绩第七的好成绩。

培训就业,给残疾人插上飞翔的翅膀

在州城李家槽的巷子里,有一栋4层楼的住房,外面挂着大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牌子,这家公司在建始、利川、宣恩、来凤都有分公司,所有员工加起来有300多人。在鹤峰县,有一家古桃源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拥有近万亩的基地。也许你很难想象,这两家企业共同的老板,是一位残疾人士,他就是王本西。尽管资产过千万元,但他依然和创业之初一样低调。他说,非常感谢州残联多年来对他的帮助与扶持,没有残联就没有他的今天。他很懂得感恩,在他的企业里,有50余名员工也是残疾人。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就业是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头等大事,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在收入上有保障、社会上有作为,是实现残疾人自立自强的根本途径。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根本。“十一五”时期,全州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坚持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收取残疾人保障金为辅的原则,切实加强了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力度。倡导以残疾人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通过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典型示范户,以幸奠斌、王本西、邓亚琴、杨士斌等民营企业人士为依托,带动1000余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鼓励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州直及各县市认真落实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每年都实现了近20%的增长幅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针对残疾人的类别和残疾程度,积极开展山药、高山大棚蔬菜、烟叶种植、茶叶生产加工、生物发酵养猪、长毛兔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达6万余人次;依托职业高中、特校等培训基地对残疾人开展计算机、电子电器、农业机械使用、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达1000余人次。

阳光家园,为残疾人建设的温暖之家

11月19日晚7点20分,天色已黑,室外寒气逼人,利川市凉雾乡残疾人托养中心内暖意融融,大家围着炉子一边烤火一边看着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这个残疾人托养中心是和福利院在一起的集托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托养场所,2011年5月挂牌成立,目前有25名残疾人在这里长期生活。凉雾乡马前村二十一组54岁的村民瞿亿端告诉记者,这里每顿饭有四菜一汤,每三天集中吃一次肉。他因患小儿麻痹症后遗症行动不便,市残联给他捐赠了一辆1000多元的轮椅,还按人头每月给他们拨付300元经费,除了维持托养中心运转外,每名残疾人每月还可以得到20元零花钱,春节还有300元过年费。“这里吃的好住的好,有人照顾,确实是我的家。”瞿亿端感到很满意。

近几年以来,我州以乡镇福利院为依托建立残疾人托养站,开展了残疾人托养试点工作,以居家养护为主,集中托养为辅,尝试推行日间照料的方式对16至59岁之间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类残疾人进行托养。目前,全州共托养残疾人2406人,其中居家养护2025人,日间照料100人,寄宿托养281人。

州政府残工委秘书长、州残联理事长郭晋在接受采访时特别指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进步,离不开州直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州民政局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和残疾人服务体系,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州卫生局切实落实好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残疾人就医提供方便,认真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全力做好残保金的征收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再就业;团州委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建立覆盖广泛衔接紧密的动员体系,打造充满爱心富有能力的助残团队,提供符合需求实效突出的志愿服务;州教育局分类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夯实特殊教育工作基础,有效保障了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州人社局努力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执法监察,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州住建委大力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全面推进社会无障碍化建设;州妇联结合自身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帮助、提供资金援助和展示平台;州扶贫办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带动残疾人脱贫,实施民生工程,努力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州财政局认真落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发挥职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州总工会充分利用工作优势强化对残疾职工的保障服务;州民宗委积极建立帮扶基地,落实帮扶措施;州计生委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认真开展坚定工作,为计生病残家庭排忧解难;州文体局通过免费开放文化场馆、送文体活动下乡等方式服务残疾群体。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州残联的工作受到了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残联组织的充分肯定,2005年至2010年,州残联连续三届被授予“州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9月,州残联被中国残联表彰为“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今年5月,被省人民政府残工委表彰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还被省残联表彰为2011年湖北省市州残联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十二五”时期,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普及预防知识,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宣传现代文明残疾人观,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今年7月27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我州数十万残疾人而言,这无疑又是一个春天般温暖的消息。

春天属于我们每一个人,残疾人也应该共享春天的温暖。


短评:让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周光兵

“十一五”期间,州残工委严格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要求,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恩施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使过去的五年成为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状况改善最明显的五年。

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经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捐赠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鼓励创作和出版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事业的作品;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通过广播、影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载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刊播助残公益广告……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于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更加明确,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条款更加周到具体。

我们坚信,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悉心指导下,在州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州“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我州残疾人事业必将开创一个大好的新局面!

残疾人分布在我州各个乡镇、村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正如冬日里温暖的阳光,为残疾人照亮了前进的道路,温暖着每一位残疾人的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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