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东济南聋人网—专业的助听器知识、聋人在线和聋人听力辅助网站
聋人网-聋人听力辅助网
    聋人网-专业的助听器知识、耳聋耳鸣、人工耳蜗和听力康复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潍坊奎文父母重度残疾儿童首享基本生活费待遇

2012-12-18 12:57来源: 齐鲁晚报 编辑:济南聋人网   点击:

17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奎文区民政局了解到,奎文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500元,父母重度残疾的儿童首次享受此待遇。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庞主任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制度,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奎文区从第四季度开始,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供养范围,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执行,标准为 每人每月1500元,目前,资金已经发放到位。

据了解,所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因父母重度残疾、父母服刑、受艾滋 病影响导致的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父母双方重度残疾;一方死亡一方重度残疾;一方失踪一方重度残疾;一方重度残疾一方服刑;父母双方服刑;一方死 亡一方服刑;一方失踪一方服刑;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其中,父母重度残疾是指父母持有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件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或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证件且残疾等级为1-4级的。父母失踪须经人民法院出具失踪证明法律文书。

奎文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8位,其中父母高度残疾的儿童有3位。据了解,父母重度残疾的儿童首次享受到此类待遇,这也标志着救助范围的不断扩大。

看过该文章的人还喜欢
头条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榜
聋人网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