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7日电 为改善残疾学生学习、康复条件,山东省近年来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投入,让残疾学生享受教育阳光。
据了解,山东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全部免除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比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高出2300元。
山东省财政规划用5年时间,支持所有财政困难县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每所学校资助20万元,并根据财力困难程度、学校规模大小确定资助顺序。2009年以来,省财政已投入900万元,资助特教学校45所,占财政困难县特教学校的90%。
2011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46所,在校生2.17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为951人,在校生0.4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