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听取了武汉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实地考察了残疾人福利企业和残疾人康复基地。
刘友凡指出,尊重、关爱、扶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做好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要充分反映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充分反映各地在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反映残疾人的利益、愿望和期盼。他要求,要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经费投入、工作体系等重点,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制和措施,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