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听力残疾学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学生最后的笔试成绩,将通过笔试项目的分数进行换算。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考试要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包括: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这些学生凭设区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经审查合格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分数(成绩)=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