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校的四至六年级为中年级阶段。这一阶段侧重于段的教学,是听障学生在初级阶段写话的基础上,巩固和提高语言的逻辑性的关键阶段。
七至九年级为高年级阶段,侧重于篇的教学,规范其语言占重要地位。听障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学习和运用规范语言,语言的组织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手语的能力也越来越强,达到把规范的语言与手语的运用相互融合,进而促进文化知识的学习。
一、增强听障学生写作的信心
聋教育工作者都知道,教师怕教听障学生作文,听障学生又怕写作文。教师教写作文难出成绩,而听障学生写作文质量不高。
提起作文,听障学生特别感兴趣的不多,既担心词不达意,更担心言之无物,常常是知难而退。那么作为聋校语文教师有责任、有义务教育听障学生写好作文。首先,教育他们提高对作文的正确认识。
随着聋人回归主流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日渐频繁,聋人的交际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因此,写作是表达思想观点、抒发个人情感的有效途径。其次,习作教学应贴近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易于动笔,方有乐于表达的意愿。减少对听障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他们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即使他们能通顺地写出一篇“流水帐”,也是可喜的成绩。我们的责任是在“流水帐”的基础上,往更高的程度去引导。
二、培养听障学生的读者意识
具备读者意识,即让听障学生在心目中假设有读者存在,也就是预先设计好读的对象。确定好了读者,能更好地激发听障学生写作的动机和愿望,以展示他们的写作才能,并端正他们的写作态度,避免敷衍了事。
在平时的习作教学中,经常是听障学生的习作仅任课教师一人去审阅,待教师批改完之后,再发到听障学生手中,听障学生看过批改内容和评语便束之高阁。只有教师推荐的范文,他们才有可能去阅读。
在写作之前让听障学生首先确定阅读对象,如教师、同学、家长、朋友等,也可把自己设为读者。这样无形之中对听障学生的写作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促使他们把所要表达的内容写具体、写生动,使他们能认真完成每次习作,达到习作训练的目的和效果。
三、给听障学生创造习作训练的机会
在每次的作文课上,教师总是要讲有关的写作知识。抽象的写作知识对于理解上较为困难的听障学生来说,他们容易感到枯燥、乏味。教师讲写作知识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更好地指导听障学生作文,使他们写出优美的文章。
但作文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训练过程,非一日之功。没有一定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质的飞跃。
因此教师在重视讲授写作知识的同时,更要给听障学生创造作文练习的机会。如可结合语文课中的有关内容设计相关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小练习,还可让听障学生把学习、生活和与人交往中学到的、看到的、想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写出来,篇幅不要过长,片断即可。
这些可在课堂或课外练习,如果长期坚持下去,那么,习作训练目标中的“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习作要有一定速度”“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积累习作素材”等均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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