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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校语文考试弊端及其解决对策

2012-07-14 08:59来源: 编辑:济南聋人网   点击:

      考试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着反馈、评价、导向等多种功能,具有特定的意义和价值。然而,据笔者调查,目前大多数聋校依然沿用“一卷定乾坤”式的传统语文考试方法,此种综合形式的书面考试虽有其合理的一面,却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具体表现为:
    (一)考试形式单一。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认定,往往只依赖于期终考试的结果性评价,而忽视了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平日课堂表现、作业质量)的评价。
    (二)由于单一的书面考试是将本学科的有关知识和能力要求融合在一份试卷中,并且用百分制形式只判定一个总的分数,因而不能一目了然的体现学生对某一方面知识的掌握和能力形成的状况,容易导致对学生的全盘肯定或否定,使学生盲目乐观或悲观,以致不能很好的发挥评价的针对性、激励性和发展性。
    (三)在既定时间内,用一份综合性试卷来检测学生对一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和能力形成情况,由于考虑题型的多样性,所以不可避免,每种类型的题目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以致不能全面对学生进行考查。
    (四)考查内容只限书面测评,忽略了看(听)、说(包括打手语)、读的能力的测评。事实上,聋生的实际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看(听)、说话(包括打手语)能力与书面交际能力是同样重要的。
    聋校语文考试弊端的解决对策
    针对当前聋校语文传统考试存在的弊端,我们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之进行改革:
    (一) 完善考试形式:坚持终结性评价的同时,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权重,做好平时检查。
    传统的语文考试往往只重视常规性的期末考试,重视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其实,从聋校实际出发,要想全面、正确的评价学生语文学习的质量,有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我们更需重视对学生语文学习过程的评价。因为学生语文学习能力的高低,更依赖于平时的日积月累,更取决于平时训练是否扎实有效。如果我们把对学生的考查分散到平时的课堂教学、语文作业和练习等常规性的语文学习活动与学生学习过程之中,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势必会使学生更加重视平时的语文学习,挖掘自身潜力,大大提高语文学习质量。所以,深化聋校语文考试改革,应在坚持终结性评价的同时,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权重,努力做好平时考查工作。
    1.课堂提问。
    课堂提问是教师检查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获取反馈信息的重要方式,它有利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最直接的了解。在学生的答问过程中,教师既可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可对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的条理性和表达方式做出客观的判断,从而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并借此衡量自己教学的成败得失,调整自己的教学。教学中,课堂提问要注意目的明确,需有层次性和针对性。
    2.作业检查。
    作业检查是平时考查的重要方法,也是一种经常性的评价方法。它通过书面的反馈信息,了解学生学习水平,促进学生认真对待学习,培养他们的学习责任感。作业检查要注意:布置作业应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要及时分析学生作业中典型的、共性的错误,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
    3.单元知识和能力考查。
    教师每教完一单元课文,都需对该单元课文应考查的知识和能力点进行整理,及时考察学生语文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语文能力的形成情况。单元考查可进行书面测试,但评价方式要灵活,可打分、也可写评语,并须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向学声说明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学习的要求并给以切实指导。需指出的是,单元测试重在反馈矫正,教师毋须过分强调测试结果,以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
    (二)改革考试方法:变单一的闭卷笔试为形式多样的分项测评,突出能力考查。
    传统的语文考试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课内轻课外、重重复轻迁移的倾向,因而长期以来都是采取单一闭卷笔试的方法。单一闭卷笔试缺少看(听)、说、读等能力的考查,不符合聋校语文教学大纲中语文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看(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素质教育思想指导下,衡量学生的语文水平,主要不是看学生掌握了多少语文知识,而是看学生对语文知识的运用能力如何,对聋生而言,更是如此。也就是说,一次完整的语文考试,应既考知识,又考能力,而且要突出能力的考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聋校语文考试应改变传统、单一的闭卷笔试的方法,采用形式多样的多次分项评价的方法。分项考试后,允许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经重新复习进行二次再考。如此,不仅能把学生的学习重点由单纯的掌握知识转向注重能力的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使考试真正变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加速器,推动学科教学向素质教育深入发展。
    (三)实行分层考试:因人而异,多层评估,重在面向全体。
    客观地讲,每一班内学生的知识水平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甚至差异悬殊。我们不仅要承认学生在发展上的差异,而且要尊重这些差异。承认和尊重这些差异,除要体现在因材施教上外,还应体现在因材施考上。因此,我们要改变以前那种无视学生差别、运用统一标准考试的做法,而应按学生的智能水平分层命题、考试。具体来讲,就是在既不降低大纲要求,也不增加考试难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智能水平分项、分层命题。原则上每项测试内容拟订A、B两套试题:A卷面向中下等生,命题紧扣大纲和教材,在降低起点但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双基”考查;B卷面向上等生,命题在不超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在A卷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题目数量和难度。这样,不仅能保证完成基本的教学目标,而且可以使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都能及时看到自己的进步和成功,从而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不同程度的发展和提高。
    (四)采用等级评价:改百分制为等级制,重在激励中下生。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对学生的语文学习成绩进行评价,是聋校语文考试改革的发展趋势,更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举措。等级制就是把学生分项测试所得的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不同学生成绩等级的确认,要针对其认知水平、实际学习情况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区别对待。对做A卷的学生,只要能够达到大纲的基本要求即可定为合格,若做得好则可定为更高的等级,除特殊情况外,不轻易定为不合格,以免挫伤其学习的积极性。对做B卷的学生,如果他们的答题确含创新意识,就应给予最高的等级,以鼓励他们向更高层次发展。
    改革完善后的考试模式变内容统一为分层命题,评价模式变标准划一为区别对待、等级评价,使中后进生与优生一样拥有了获“优”的机会和资格。虽然两者得优的含金量不同,但分层评价的科学性和等级评价的模糊性,却的确让下游学生摆脱了没有指望的心理定位,让中游学生消除了总也赶不上优生的想法,进而有助于他们解除自卑的心理倾向,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找回自尊与自信,调整心态,自觉融入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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